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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校资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,省资助中心审核,拟定李睿等1383名学生为春季学期资助对象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: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办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名,要有具体事实,否则不予受理。
监督电话:0731-85312706(学校办公室)
0731-85312011(纪检部)
附件:湖南省有色金属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春季资助学生名单